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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泰國南部的宋卡府乍拍縣,人們還保留著與樹結婚的奇特風俗。每年6月至8月的某個特定的日子裏,凡年滿21歲的男子都要舉行一次與大樹結婚的儀式。遠離家鄉的人也要趕回來參加,否則就得終生打光棍。與樹結婚的儀式和規模,同真正辦喜事一樣隆重。
結婚用的彩禮,盛放在銀制的大碗裏,叫做龕瑪。通常有單龕瑪和雙龕瑪兩種,單龕瑪為單數,雙龕瑪為雙數。龕瑪分花和菜兩部分。花包括25封檳榔果和荷葉;龕瑪菜包括拉糕、炸面圈、米花糖、點心、雞、豬頭、嫩椰子、橘子、柚子、甘蔗以及蠟燭、席子、枕頭等。


儀式開始時,30名本地少女頭頂龕瑪,由長鼓隊引導,列隊從新郎家向舉行婚禮的場所(新娘樹所在地)進發。新郎著新衣,在選定的新娘樹下,點燃蠟燭,開始誦經,由象徵新娘家長的老太太出來授禮。隨帶的食品,等婚禮儀式之後,供大家就地圍坐進食,食畢禮成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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